第二十六条

有效

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法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快递业务。

申请人凭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后,方可经营快递业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邮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