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第十四条有效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境外物资的,不实行关税配额、许可证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国际邮轮靠港补给境外物资的,同一集装箱可以在指定区域到港拆箱、换装、分拆、集拼后离港,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