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审查财产性判项执行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有效罪犯经执行法院查控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不具有本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应认定其确无履行能力。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