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五节 地下水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第五十条有效利用地下热水资源进行取暖、洗浴、水上娱乐等经营活动的,应当对尾水进行降温或者净化处理,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