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综合治理第三十四条有效相关行业组织依据章程,制定快递、外卖等行业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自律公约,在相关政府部门指导下就快递、外卖等网约配送活动制定规范指引,统一行业非机动车安全管理、驾驶人信息核查与惩戒等标准,并督促会员单位予以落实;对违反章程或者行业自律公约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行业惩戒措施。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