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或者个人骗取政府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补贴、补助、奖励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等有关部门责令退回,并处以骗取资金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骗取资金数额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