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第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建立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推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均等化、信息化、标准化和便民化。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