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株潭生态绿心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每年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加强对绿心保护工作的监督。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