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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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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七条

有效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24年9月1日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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