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热费救助补贴制度,专项用于城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抚养儿童)和其他困难居民。

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