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景德镇陶瓷协会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拒绝办理许可手续的,或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并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由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景德镇陶瓷协会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景德镇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