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二)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期间全天,以高噪声方式进行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娱乐、健身等活动的;
(三)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两点、晚上八点至次日早晨八点,中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前三天和考试期间全天,在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室内装修活动的;
(四)未采取有效措施,从事宠物经营活动或者家庭饲养宠物发出的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
地方法规 · 上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