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桓仁满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

有效

禁止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船舶(简称“三无”船舶)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强制报废的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

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