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满族自治县水上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在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从事水上航行、停泊和作业以及其他与水上安全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7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