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宣传,推动数字化理念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积极参与数字沈阳建设的良好氛围;开展有关数字经济的教育与培训,提升全体市民的数字素养和技能。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