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在数字经济促进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