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八条有效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创新数字经济监管理念和方式,对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容错纠错工作。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