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完善管运分离管理体制,优化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一网统管市域治理、一网协同政府运行,提高数字政府服务效能,助推数字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