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数字经济发展应当坚持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应用牵引、数据赋能,公平竞争、安全有序,系统推进、协同高效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