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全面推行林长制,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目标责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原则,建立健全林长制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严格监督考核。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