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国家工作人员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