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高新区改革创新先行先试,探索制度创新,建立容错免责机制,鼓励干部敢于担当、勇于创新,营造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