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鼓励企业、组织或个人依法在高新区设立职业技术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支持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在高新区聚集并建立职教联盟。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