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程序第十六条有效向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条例案,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由人大常委会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