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八条有效行业协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二)违反本条例或者章程规定,严重侵犯会员权益的;(三)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的。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六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