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应当建立与行业协会日常联系机制。

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涉及行业、产业利益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行业发展规划时,应当征询相关行业协会的意见。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