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行业协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行业协会应当为会员提供服务,反映会员诉求,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行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沟通、协调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促进行业和企业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