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二次供水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对供水水压需求超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压标准的,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应当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