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城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水、使用城市供水、城市节约用水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阳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