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第二十七条有效开标、评标、定标工作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招标组织者主持进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