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章 投标第二十三条有效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一)综合说明书;(二)工程量单价清单、各项独立费、总报价;(三)主要材料、设备价格;(四)施工组织设计;(五)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六)对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七)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证书;(八)招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