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章 招标第十条有效招标组织者享有下列权利:(一)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施工招标活动;(二)选择和确定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三)根据评标原则决定评标、定标办法;(四)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9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