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长城及古堡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对长城及古堡进行利用的,应当编制利用方案,并报省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朔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