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投资基金应当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模式设立或者参与设立产业发展、风险投资等基金,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