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会同市政府计划、统计等行政部门建立职业需求预测制度,定期公布职业需求预测情况。市政府应当根据职业需求预测情况,制定和调整居民就业政策。

职业需求预测包括以下内容:

(一)社会劳动力(包括居民和外来人员)的数量、分布、结构、素质和变化趋势;

(二)就业岗位分布和发展趋势;

(三)用人单位岗位空缺和用人需求情况;

(四)职业教育情况;

(五)就业状况调查分析;

(六)其他劳动力市场信息。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