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民就业促进条例/第四章 就业保障与服务第二十八条有效市、区政府鼓励开发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适合深圳市户籍妇女就业的岗位和行业,促进妇女就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