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条有效管理局和保税区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