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在警戒缓冲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管理局责令其恢复原状,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非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