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保税区内禁止设立污染环境、高耗能、高耗水或者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