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福田保税区条例/第三章 企业设立及管理第二十条有效保税区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并向管理局报送年度会计报表;对免税及保税的货物,应建立专门帐簿。海关、税务管理机关可以对上述的会计帐簿和报表进行稽核、查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