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章 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第十二条有效鼓励特区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组成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联盟企业内执行。联盟标准的管理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