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鼓励特区重点发展产业的企业组成标准联盟,制定联盟标准,在联盟企业内执行。

联盟标准的管理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