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旗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蒙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做好蒙药材资源普查;合理开发利用动物、植物等各类蒙药材资源,培育蒙药材种植、养殖基地。

建立蒙药材种植业和养殖业的政府补贴机制,鼓励发展蒙药材种植业和养殖业。

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