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古树名木的档案和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及时抢救复壮,并建立电子信息数据库。

地方法规 · 嘉峪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