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市、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人大代表联络站运行情况的检查指导,进行考核评估和褒扬。地方法规 · 商丘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