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城市河渠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城市河渠建设治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合理布设生态绿化、人文景观、休闲步道、文体娱乐等设施,保护生态功能和河渠历史风貌,维持河渠的自然形态,美化城市河渠环境。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4月23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