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地方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规划和计划第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有关部门按时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做好统筹协调和调研论证工作。地方法规 ·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1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