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举行第二十一条有效主席团可以召开大会全体会议,组织代表进行大会发言,就议案和有关报告发表意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4月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