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哈尔滨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金融、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和寒地冰雪经济,建设对俄罗斯及东北亚全面合作的承载高地和联通国内、辐射欧亚的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东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增长极和示范区。
黑河片区重点发展跨境能源资源综合加工利用、绿色食品、商贸物流、旅游、健康、沿边金融等产业,建设跨境产业集聚区和边境城市合作示范区,打造沿边口岸物流枢纽和中俄交流合作重要基地。
绥芬河片区重点发展木材、粮食、清洁能源等进口加工业和商贸金融、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建设商品进出口储运加工集散中心和面向国际陆海通道的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打造中俄战略合作及东北亚开放合作的重要平台。
各片区应当根据功能定位,在市场准入、要素流动、制度型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创新驱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首创性和差别化发展,建立联动合作机制,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实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竞相发展、协同发展。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