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六章 向北开放合作和融入共建“一带一路”第三十九条有效自贸试验区应当利用同其他国家地方政府国际友城、定期会晤等交流机制,依托国际展会、国家级展会、本省重要展会和论坛等平台,深化对外经贸合作。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