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综合监管机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秩序、安全和旅游服务质量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晋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5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